“是的。”

欢欢不解问道:“我们一家子都是泥腿子,刚刚到县城来做点生意,两位先生如何觉得我们可以救出你们前东家的家眷的?”

施存智道:“昨我们收到段大爷的来信,他在信中,只要我们愿意留在姑娘身边,他能帮我们把前东家的家眷救出来。”

莫展书又道:“其实我们愿意留在姑娘身边,除了段大爷许的这个诺还有一个原因,那就是我们都看好姑娘您。”

“看好我?”欢欢挺惊讶的,乐道:“两位先生看好我哪一点?”

“段大爷给我们的信中提到泰州城刚开张的胭脂铺的销量,还有利润,这让我们很心动。”莫展书看向欢欢的眼神闪闪发光,就像是在看一堆会移动的金子。

别人都以为他莫展书经营酒楼很成功,是个好掌柜,却不知他最擅长的是让银子生崽,将手中财产往翻!

之前不是没有人重金请他打理铺子,可是他却没有兴趣,因为那些人都是手有几个银子就趾高气扬,没点本事还听不得他饶想法。

而眼前的姑娘年纪虽,却是个有本事的,有不少潜藏的财富等着他去发掘。

最最重要的是她目前家底薄,他喜欢这样具有挑战性的事儿!

“泰州城那边的胭脂铺开张了?”欢欢没收到段亭的信,还不知此事。

虽然心知有香水作噱头,胭脂铺的生意不会太差,可是听到这个好消息,欢欢还是挺高心:“多谢两位给我带来这个好消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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