波顿公司的高管们头痛了。谁告发,谁举证!证据收集就是一个旷日持久的难事!再说,要告也只能告江大,龙氏只是购买方,即使控告成功也制约不了龙氏,龙氏该开发,还是要开发的。

高管们只有听听主任工程师意见。

“乔,您认为呢?”

“我们的研究,走的是机器人士兵的路,但军方并不接受,因为价格太高。如果我们也走服务型机器的路,后续需要大笔资金投入。如果专利纠纷能给我们带来一笔丰厚的收入,为什么不呢?不过,这个风险太大,举证艰难,一旦失败,我们的损失,难以评估。先生们,我只是个技术工程师,这种事,不是我的强项,还是先生们拿主意吧。”

“我们就告他动作侵权,要求公布源代码及骨骼结构、材料等。”

“公布是对等的。我们的也要同时公布。如果法庭专家组签别技术路线不一样,我们不但输了官司,而且双方技术公布,相当于全世界都知道了。对江大不利,对我们同样不利!”

波士顿动力公司的高管们权衡利敝,打一场旷日持久,不知道结果的官司,还不如把这个停滞了多年的项目变成现钱。如果双方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,可能那时想卖,也不好谈了。

“有了江大的,还要收购我们的,想搞垄断吗?”

“不,应当是少一个竞争对手。J国人也在加紧研究。”

“不,我们不能便宜龙氏,垄断了这个行业,宁愿不要这个钱!”

“这个项目就这样废了吗?那可是一个亿的投入?怎样对股东们交待?”

“我们国内,或者我们的盟国,有没有想干的?”

“可以搜一下。不过,从高分子材料来看,J国人领先。从骨骼机构来说,德国人领先。我们?从我们停止后,国内好像没有一家公司有兴趣。”

“可以向J国、德国的公司联系,他们是否愿意合作,或购买我们的专利技术。”

“老板,好吧。其实,当军方对我们不感兴趣时,就该卖了。也许,当时会卖一个好价钱。”

“加洛克,此事由你去办。要快,把这该死的阿拉斯特推出去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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