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玩笑。

解救苍生是圣母狗做的事。

我们要的是!

世界核平!

林天淡淡摆了摆手,跟随四目朝任家镇方向奔去。

......

数日过后。

任家镇中。

街道两侧都是民国时期,英伦古典风格的建筑。

在街的一侧。

一条河流穿镇而过。

民风淳朴,生活富饶。

一大早。

街便已是人来人往,商贩络绎不绝,人声鼎沸。

外界的战乱,似乎对这里没有半点影响。

“公子,这里好生热闹,那是什么?”美杜莎一脸好奇的指着冰糖葫芦问道。

“这是冰糖葫芦,酸甜可口,味道不错,你没吃过吗?”林天问道。

美杜莎双目大放光芒,不停吧唧吧唧着诱人的嘴唇,对林天直摇头。

林天淡淡一笑,走到卖冰糖葫芦前说道,“老板,一窜冰糖葫芦。”

老板闻言望去,整个人如电击一般。

手不停颤抖,嘴角直哆嗦,双目猛地大睁。

“仙,仙人,这世怎会有如此绝美的男子!”

“天啊,大家快看此人,他是何时出现在此地,我竟然无视了这般一位丰神俊朗的帅哥!”

不知谁叫了一声。

刹那间,

整个镇,所有目光全部汇聚在林天身。

一时间!

所有人都仿佛失神一般。

表情从震惊,到激动,再到兴奋。

林天由于一路受到的关注太多,由于四目是赶尸匠,只能夜晚入镇。

所以林天和美杜莎,施展三千雷动先行来到任家镇。

由于三千雷动的速度实在太快,二人的出现并未引起任何人的注意。

所以林天一经被暴露,便彻底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。

“天啊,我竟然没有发现这里站着一位如此俊美的公子!”

“他就是我心目中的意中人!”

“啊,母亲,我终于可以成为完美的女人了!”

“...”

林天望着蠢蠢欲动的人群,身形早已被围的水泄不通。

林天叹了叹气,朝人群说道,“诸位是不是觉得我,宛若天之谪仙?出尘绝绝,俊美无比?”

“是!”

“是!”

“...”

哔!

人声鼎沸!

所有人都为之疯狂,若不是林天被无形的灵气护罩保护,恐怕早已被那些女子扑倒。

可一下秒,林天的声音让所有人戛然而止!

只见林天摇了摇头,淡淡笑道,“其实这世还有一种人比我还英俊百倍,他们的名字叫读者老爷!”

哔!

原本鼎沸的人群,突然变得鸦雀无声。

掉针能闻!

“天呐,我见到公子便动了心,竟然还有比公子英俊百倍的存在,这读者老爷到底是何方神圣!”

“我已经不敢想象,我一定要嫁给那位读者老爷!”

“爱了,爱了..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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